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上海“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营造充满正能量的社会氛围,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由市网信办主办,看看新闻网承办的“上海•故事”微电影征集活动已全面启动,现将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承办:看看新闻网
    协办:
    上海高校志愿服务育人联盟(指导单位:市教卫工作党委)
    上海市青年新媒体社团联盟(指导单位:共青团上海市委等)
    上海其它本地重点网站(东方网、新民网、上海热线、新华电信宽频、解放网、大申网、激动网、第一财经网、上海奇虎网、中国家家网、人民网上海频道、上海教育新闻网、易班网、21博雅网、东方早报、上海商报、上海日报、青年报、教育电视台、劳动报、中国日报网、上海金融报)等等
 
    二、活动宗旨: 
    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上海·故事”微电影征集活动,搜集发生在上海,体现这座城市的城市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物事迹,宣扬他们身上蕴含的道德力量和追梦奋斗的精神。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三、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于4月启动,并结合9月初的优秀视频联展以及10月的颁奖仪式,不断掀起阶段性新高潮。
   四、活动内容和流程:
    (一)活动征集内容
    从人物出发,讲述感人故事。深入挖掘、广泛搜集发生在上海的优秀人物和事迹。作品内容主要聚焦发生在以下三类人群身上的故事。
     1. 青少年:激扬青春正能量,展现对梦想的期冀。
    2. 中青年:他们活跃在社会的各行各业,奔走在通往梦想的路上。他们可以是行业先锋、中流砥柱,也可以是默默耕耘奉献的平凡人物。
    3. 老年:他们退休后依旧发挥自己的能量。他们用自己的积累和沉淀来回馈社会。
    (二)活动节点
    4月起,看看新闻网通过微博、微信官方账号以及网站爱拍任务发布消息,征集“上海·故事”微电影作品和人物事迹。
    9月上旬,看看新闻网“上海·故事”专题页搭建优秀作品展评区域,上海各重点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专区或广告位,链接至看看新闻网搭建的“上海·故事”专题页,优秀作品联展开始。
    10月上旬,评委会将对征集过程中出现的优秀作品进行颁奖。同时对完成拍摄的5部微电影进行展播。(5部优秀作品展映单位暂定有:上海本地各重点网站、东方卫视、新闻综合频道、看看新闻网IPTV频道、“快播上海”微信平台等)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
    1.文稿:文稿字数不限,任何形式皆可,如散文、诗歌、剧本、评论、论文、游记等。
    2.照片+文稿:文稿字数不限,任何形式皆可,如散文、诗歌、小说、剧本、评论、论文、游记等。照片格式为jpg,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M。
    3.视频:视频格式为MP4,MOV,MPG,AVI等,单条视频大小不超过1G。
    (二)作品内容
    1.投稿作品中讲述的人物、事件必须均真实存在,如果是微电影等演绎作品,则其中的人物和事件必须有原型和出处。
    2.投稿作品必须出自原创,不得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的投稿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在首页进行公布。
    3.投稿者若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或者稿件内容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的,由投稿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看看新闻网概不负责。
    4、任何因作品造成看看新闻网损失的情形,看看新闻网均具有追究投稿者责任且要求赔偿的权利。
    5.作品发表要求:看看新闻网网站保留审稿、退稿和修改稿件的一切权力。
    6.看看新闻网不接受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含有歪曲看看新闻网对外公众形象或是破坏看看新闻网对外影响力的内容;
    (11)其他情况,将根据收录原则进行处理,不一一列举。
    (三)作品版权
   1.所有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2.所有投稿作品看看新闻网及其相关合作机构(包括网站、移动网络等),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权。
   (四)本网用稿及回报
    1.本站有权在本站及合作的网络平台免费使用作者投交的稿件而不需事先通知作者。如作者对本站使用稿件有限制条件请在来稿时注明。
    2.若我网将作品运用到最后微电影摄制,将会提前通知作者,并付相关稿费。
    六、投稿方式
    即日起至8月10日,均可按以下方式投稿:
    1.图文投稿
    请将电子版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成后,与文字、图片一起发送至hdlgdxwmb@163.com,文字、图片均以附件形式投稿,图片请单独作为邮件附件,不要插在word文字稿中。邮件标题为“图文投稿+学校名称+投稿人姓名”。
    2、视频投稿
    请将作品刻成光盘,与填写好的报名表一起寄至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和平楼102室,吴月欣收,联系电话:13681952487,同时将报名表发送至hdlgdxwmb@163.com,邮件标题为“视频投稿+学校名称+投稿人姓名”。
 
“上海·故事”微电影征集活动协办单位推荐作品
报名表
 
| 姓名 (负责人) |   | 
| 学校 |   | 院系/部门 |   | 
| 联系方式 (手机) |   | 邮箱 |   | 
| QQ |   | 微信号 |   | 
| 其他团队成员姓名 (如果有,请填写) | 职务 (如编剧、摄像、剪辑等) | 联系方式 (手机) | 邮箱 | 
|   |   |   |   | 
|   |   |   |   | 
|   |   |   |   | 
| 作品提交形式 (可多选) | □文字   □照片   □视频 | 
| 作品名称 |   | 
| 作品简介 (200字以内) |   | 
 
备注:
1、请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和作品一并提交;
2、作品为图片、文字或既有图片又有文字的形式,请将电子版报名表和图文作品发送至hdlgdxwmb@163.com,图片请单独作为邮件附件,不要插在word文字稿中,邮件标题为“图文投稿+学校名称+投稿人姓名”;
3、作品为视频的,请将作品刻成盘,寄至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和平楼102室,吴月欣收,联系方式:13681952487。同时将报名表发送至hdlgdxwmb@163.com,邮件标题为“视频投稿+学校名称+投稿人姓名”。